北京地下室使用备案证明办理要求/材料
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均需要办理北京市普通地下室使用登记备案证明。本文会详细介绍办理此备案的相关事宜,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另外我司承办地下室备案证明,若是您需要帮助,可以直接联系我咨询(同v)
北京办理地下室使用登记备案证明的材料:
1、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
2、产权登记证明或者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地下室的证明;
3、规划文件或者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
4、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证明或者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
5、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进行结构改造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6、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单位(人)承诺书。
办理结果:
1、对准予备案的,在《北京市普通地下室使用(出租)登记备案表》盖备案专用章,并及时向申请人送达。
2、对不予备案的,制发行政管理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行政管理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及时退回申请人。
我是武嘉凯,若是您需要帮助,可以直接与我进行联系,我司为您做出合适的方案!我司经典世纪集团,专注企业服务数十年,公司坚持以专业知识服务客户的指导思想,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的企业服务,欢迎联系,期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