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旅行社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遵守旅游行业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具备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以便开展旅游业务、拥有足够的注册资本,以保障其经营能力和债务承担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合格导游和其他专业人员,以确保旅游服务的质量。
一、注册资金要求
对于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场所要求
1.注册旅行社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可以是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
2.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设施和条件。
3.注册旅行社应当在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业务许可证等证件。
三、人员要求
1.注册旅行社必须拥有3名合格导游和其他专业人员,以满足旅游服务的需求。
2.导游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导游证,并在旅行社中注册登记。
3.其他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注册旅行社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四、经营范围要求
1.注册旅行社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旅游业务。
2.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应当根据其注册资本和经营能力等因素进行核定。
3.注册旅行社不得超越其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
五、质量保证金要求
1.国内旅行社保证金20万元,升级为国际旅行社应向保证金账户增存120万元。
2.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经当向其质量保zheng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zheng金账户增存30万元。
3.注册旅行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质量保证金。
4.质量保证金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和旅行社服务质量,不得挪作他用。
5.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应当根据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和业务规模等因素进行核定。
6.注册旅行社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质量保证金缴纳凭证中明确其缴纳金额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