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企业法人资格: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技术条件:需要有相关技术设备和实验室条件。
必须有符合标准的固定办公场所。
人员配备:注册人员,如注册园林师、注册土建师等不少于两人。
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关的职业水平及相应的高等学历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设计经验:资质持有人应在过去3年里,至少有1项同等资质的风景园林设计项目,评分达到70分以上,并已竣工验收。
信用记录:资质持有人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二、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章程复印件(新核定企业提供)。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技术人员材料
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社保缴纳证明。
工作经验证明。
业绩证明:完成项目的合同、设计成果、验收报告等。
质量管理体系;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及租(借)方产权证明。
三、申请流程
准备阶段:自我评估,确认是否满足乙级资质标准。
收集和整理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正式申请: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阶段: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可能包括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
批准与发证:如果申请成功,将获得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