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建设部建质[2008]75号文件,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发证。
建筑施工特种钢作业证采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由考核发证机关编号后签发。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
一、报考条件:
1、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2、年满18周岁;
3、身体健康,无特种作业禁忌症;
4、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男性不超过55周岁;
6、报名时需要带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工种类别及作业范围(见附表):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
3、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