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有什么条件呢?
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播放的重要资质,对于在北京从事广播电视业务的企业来说,办理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是必须满足的条件。另外,若是您需要代理帮助,也可以直接联系我详谈咨询(同v)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经营范围含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股权中没有外资(需要追溯股权);
3、三名以上专业人员(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相关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像摄影、影视、录音、新闻采编、新闻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等);
3、有相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工作场所。
在申请广电许可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基本条件申请表》;
2.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及简历、营业执照副本;
3. 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公司章程复印件;
4. 包括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复印件及简历、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资质证明材料;
5. 需要提供三名与广播电视相关的专业人员;
6. 提供注册地址复印件(包括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
在申请广电许可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互联网端涉及视频展示时必须申请广播电视制作许可;
2. 如果是有偿向上网用户播放视频的活动,还需要办理增值电信许可(简称ICP);
3. 广播电视许可主要是指录播的活动,播放录制的视频;如果是实时直播,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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