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麦注册公司的优势
丹麦在寻求理想公司设立地点的商界人士中颇受欢迎。这种偏好归因于在丹麦创办企业的多项优势。
丹麦为选择在该国成立公司的企业主提供了众多优势,例如:
经济高效的公司注册流程,可快速且经济高效地组建公司。
快速注册程序,加快了在丹麦创业者的创业过程。
在丹麦创建公司无需居住地。这种灵活性使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成员可以居住在全球任何地方。
在丹麦,公司成立无需经过公证,从而简化了流程。
丹麦的注册语言要求允许某些文件用英语书写,从而方便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英语国家的投资者成立公司。
丹麦允许公司临时分配股息,赋予离岸公司所有者更多的自由和灵活性。
丹麦的公司法与欧盟立法一致,使其成为一个高度合法的公司注册管辖区。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比,丹麦提供了具有税收效益的法律框架,为企业提供了显著的优势
丹麦是北欧和欧洲企业活动的中心,企业可以利用丹麦子公司扩大其在该地区其他国家的业务。
丹麦有限合伙企业 (K/S)
最适合国际贸易的丹麦实体
丹麦有限合伙企业 (K/S) 将合伙企业的典型税务透明度和灵活性与公司独特的法律身份优势相结合。如果合伙人是非居民,且在丹麦注册的K/S仅在丹麦境外开展贸易,则可完全避免丹麦企业税。
这种有限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开展运作,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设立,成员可以是个人或法人。
丹麦有限合伙企业由两种类型的合伙人组成:
普通合伙人:该合伙人拥有管理控制权,按照预定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与公司股东类似,这些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这意味着他们只在注册投资范围内对公司产生的债务负责,没有任何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