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流程和要求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是指企业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就需要取得许可牌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详情致电咨询我或者来公司面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步骤:
1、申请:申请人需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提交材料: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3、审核: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核查。
4、领取许可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1. 经营范围:确保企业营业执照中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相关内容。
2. 股东构成:注意机构内不得有外资股东,以满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行业的特殊规定。
3. 人员配备:企业需配备至少三名管理人员和三名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
4. 经营场所: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地址,以便审批部门进行上门核查。
5. 申请材料: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确保资料齐全、准确,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办理延误。
6. 审批周期:了解审批周期,一般为20-30个工作日左右,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进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