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上一份北京市网络微短剧上线备案成片报审流程;
附上一份北京市网络微短剧规划备案初始注意事项;
2024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需要留意;
网络微短剧上线备案成片报审流程及注意事项:
重点网络微短剧及普通微短剧拍摄制作完成后,制作机构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或“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提交上线备案;并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
一、报审材料清单:
1、系统在线打印上线信息备案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与样片字幕一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
4、分集剧情梗概;
5、承诺所提交上线备案信息真实的《承诺书》需包含两个要素:一是承诺上线信息真实,二是所报片目未在动画电影,电视动画片管理部门备案公示。
6、成本比例配置报告;
7、主要演员合同;注意事项:(1)主要演员合同的甲方需为该申报机构,若申报机构委托其他公司作为合同签订方,须同时提交与该合同签订方公司的关系。(2)合同中主要演员的劳动报酬不可为税后金额。
8、片酬承诺书(注意:需填写机构名称与日期,项目制片人签字并盖章);
9、特定画面和声音等使用情况说明表(注意:片中出现的书信,名单,告示,令牌,匾额等文字画面,旗帜,标识,图腾等图形画面,印有人像的海报,书籍,专辑等道具画面,均属于特定画面,需进行全剧梳理,填写说明表,确保相关文字内容,标识符合相应剧情,且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敏感信息。)
10、视频样片介质,注明片名。(注意:成片需制作完成,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x720,且必须从事高清母带采集,码率不低于5300kbps,视频帧率大于25帧/秒,音频格式AAC,音频码不低于128kbps,格式为MP4。为包含版权,需在全片中完整添加“审核专用”的文字标识和时钟码)(小时,分钟,秒),其中“审核专用”位于画面右上角,时钟码位于画面左上角。
特别提醒:请将符合上线播出要求的介质检查无误后送审,如发现后期音效,画面制作未完成,将拒绝受理,补充完成后再报;
二、报送方式和邮箱:
将所有报审材料放在一个网盘链接内,链接内建立文件夹,如样片,文字材料,变更材料等,链接有效期设置为永久。
北京市网络剧规划备案,上线备案,网络电影规划备案,上线备案,网络动画规划备案,上线备案,网络微短剧规划备案,上线备案范围: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大兴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昌平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行业审批:进出口经营权,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EDI增值电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