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诊所需要具备哪些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个体行医必需注册后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开诊所。注册条件是必需取得《执业医师证》。
一、开诊所需要的手续条件:
1、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中医坐堂医诊所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置。
3、在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同一时间坐诊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2人。
4、配备的医师必须是取得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5、设置的诊室必须独立隔开,诊室不超过2个,每个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6、必须设有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7、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二、办理部门:
1、这些条件具备后再向所在地的设区市药监局提出申请,当然,此前要先向工商部门申请预留药店的字号即药店名称,因为向药监局申请填表时要有工商部门预准药店的名称手续。
2、药监局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药店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时药店可以正式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3、被批准的药店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药监局再对已经营的药店进行GSP认证。
4、药店的开办一般程序大致是以上所说。有的地方可能会有特殊的规定,请到你所在地的药监局进行咨询。
诊所、医务室设置基本标准
普通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科室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二)可选设化验室、心电图检查室、药房。
二、人员
(一)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至少有1名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可配备相应的检验、心电图和药剂技术人员各1名。
三、选址
(一)诊所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在5000人以上。
(二)与现有任何医疗机构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少于5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无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四、房屋
(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 平方米。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各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二)诊所的地面和墙面要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要有经验收合格的消防和污水处理设施,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消毒室应有合理的工作流程。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不得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戒毒、精神病诊疗服务,不得开展任何手术治疗。
七、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20万元。
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综合治疗椅1台。
二、科室设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
三、人员
(一)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至少有1名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选址
(一)诊所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在5000人以上。
(二)与现有任何医疗机构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少于5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无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五、房屋
(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 平方米。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各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二)诊所的地面和墙面要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要有经验收合格的消防和污水处理设施,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消毒室应有合理的工作流程。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器、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二)牙椅单元设备:牙科综合治疗椅1台、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医师座椅1个、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七、不得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戒毒、精神病诊疗服务,不得开展任何手术治疗。
八、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九、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20万元。
中医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科室
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中医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1名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中药人员。
三、选址
(一)诊所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在5000人以上。
(二)与现有任何医疗机构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少于5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无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四、房屋
(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 平方米。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各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二)诊所的地面和墙面要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要有经验收合格的消防和污水处理设施,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消毒室应有合理的工作流程。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灭菌设备、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六、不得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戒毒、精神病诊疗服务,不得开展任何未经许可的手术治疗。
七、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基本标准 ,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20万元。
中西医结合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科室
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中西医结合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至少有1名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配备药士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至少1名。
三、选址
(一)诊所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在5000人以上。
(二)与现有任何医疗机构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少于5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无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四、房屋
(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 平方米。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各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二)诊所的地面和墙面要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要有经验收合格的消防和污水处理设施,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消毒供应室应有合理的工作流程。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诊槌、出诊箱、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灭菌设备、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中西医诊疗设备。
六、不得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戒毒、精神病诊疗服务,不得开展任何未经许可手术治疗。
七、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20万元。
医务室设置基本标准
一、科室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二)可选设化验室、心电图检查室、药房。
二、人员
(一)医务室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至少有1名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可配备相应的检验、心电图和药剂技术人员各1名。
三、选址
(一)医务室所在单位的服务人口在500人以上。
(二)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四、房屋
(一)医务室设置在单位内部,相对独立,医疗用房与生活用房分开。
(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 平方米。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各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三)医务室的地面和墙面要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要有经验收合格的消防和污水处理设施,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消毒供应室应有合理的工作流程。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不得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戒毒、精神病诊疗服务,不得开展任何手术治疗。
七、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