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初审公告是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称为商标初审公告。商标初审公告日期确定,意味着商标已经被商标局审查过,初步审定并公告了。接下来就是三个月的公告期,一般商标局审查员通过该商标后,就会对商标进行预排公告期,这时候在商标网上是可以看到的,因此,你有可能提前看到自己商标的初审公告日期,而不是非等到该日才看到。
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提议或者提议裁定不成立,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商标初审公告期是三个月。
经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商标初审公告日期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如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商标出生前公告期内无人异议,三个月后就注册公告,然后就是等待发证了。
如果商标初审公告日期之后没多久,有人对申请人的商标申请提出了异议,那么商标局将进入异议裁定程序。如商标局裁决认同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将进行注册公告,如果商标局裁定异议人的异议理由成立,那将把申请人的商标申请驳回,不予注册公告。
如果遇到,可以进行积极的商标异议答辩,为商标局认同自己的商标申请尽*大的努力。商标初审公告制度,一方面是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增加商标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使在先的人、申请在先的申请人,有维护其权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