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欠费是什么?专利欠费需要受到惩罚,为保护专利而收取的费用。 (法律法规对申请人申请专利以及人维持专利需要缴纳的费用都有明确规定,所有收费作为行政规费全部上缴国库。专利法第68条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优先权要求费的费用金额以要求优先权的项数计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的,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超过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全额年费的20%;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全额年费的25%。
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