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得商标许可产生效力的条件是什么?办理相关手续后,商标许可什么时候真正生效?
商标许可就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需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果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商标极有可能产生商标侵权或者是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商标法中规定,商标许可授权的话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普通许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的话商标持有人可同样可授权给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当然区别是不同地域范围的授权。
第二、独占许可,从字面上“独占”两个字,我们就可以理解,这种方式是独有的商标授权使用,也就是独家的,不能像普通许可一样授权给第三者,包括商标持有人也不得在该地域范围内使用该商标。
第三、排他许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不得将该商标再许可给第三人使用,但许可人自己还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
那么商标许可什么时候生效呢?生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商标许可要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生效条件,具体如下:
1、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双方签名、盖章。
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金额全额费用必须交付给甲方。
3、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
4、没有进行备案虽然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同样给被许可人造成法律风险。
只要商标许可满足了以上条件,那么商标许可的生效时间就以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为准。但是需要声明的是即使得到了商标使用许可,也仅仅是获得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所以如果想要真正获得一个商标*好的方式是注册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