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商标争议的申请、商标争议的评审程序、商标争议如何裁定三项主要内容。经过商标争议程序可以对争议商标的权益之争有一个较为公正的判断。
什么是商标争议?商标争议程序有哪些?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它的本质即是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之争。
一、可能引发商标争议程序的情况有两
第一种: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所引起的争议。
第二种:一商标违反了注册商标依法所要求的禁止性规范,或者注册申请人采取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注册所引起的争议。
二、要启动商标争议程序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商标标准注册的日期先于被争议人商标标准注册的日期。
2、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必须是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
3、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是近似的。
三、商标争议的评审程序
首先,申请人须依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出争议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交被争议人,并限期答辩。答辩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时,可以要求争议当事人双方公开答辩。
四、商标争议程序的裁定
*后的裁定结果有两种。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被争议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