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的条件介绍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要求比较严格,对于场地、社保、人员以及经营范围都会有要求,因此申请的周期也会比较长一些。我是武嘉凯,以下内容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另外若是您需要代办,欢迎联系我咨询详谈(同v)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条件:
1、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等;
2、有至少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4、为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材料:
1、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4、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用的须附租赁协议);
5、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6、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
像人力资源保障局提交申请后下户核查:
对已受理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转告委派协办窗口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批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公示有异议批准的,进入听证程序。对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听证的,组织听证并上报上级机关批准后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