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中医诊所需要什么手续
一、开诊所需要的手续条件:
1、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中医坐堂医诊所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置。
3、在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同一时间坐诊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2人。
4、配备的医师必须是取得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5、设置的诊室必须独立隔开,诊室不超过2个,每个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6、必须设有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7、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二、办理部门:
1、这些条件具备后再向所在地的设区市药监局提出申请,当然,此前要先向工商部门申请预留药店的字号即药店名称,因为向药监局申请填表时要有工商部门预准药店的名称手续。
2、药监局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药店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时药店可以正式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3、被批准的药店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药监局再对已经营的药店进行GSP认证。
4、药店的开办一般程序大致是以上所说。有的地方可能会有特殊的规定,请到你所在地的药监局进行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个体行医必需注册后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开诊所。注册条件是必需取得《执业医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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