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重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干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干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营业;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营业,及开展响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统统的施工图设计营业。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营业,及开展响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统统的施工图设计营业。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雷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注:1.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电力工程相干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体系及其主动化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