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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资源稀少

发布时间:2021-09-25 15: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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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资源稀少    


网络出版公司转让,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关于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办理,本文讲对此介绍,但是,有很多老板觉得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手续比较麻烦,所以也会选择直接购买一个带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公司,也就是我们说的网络出版公司转让。详情电话咨询我。


网络出版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单位的概况。

3、技术和管理人员清单及不少于10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

4、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的单位必须至少5名专业编辑人员(含2名或2名以上中级编辑)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房产证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6、申办单位最近两年的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7、申办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单位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说明。

8、已取得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置审批文件或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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