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举措。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日前表示,人民银行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金融工具,规模共3000亿元,用于补充投资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与此同时,人民银行牵头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中央财政按实际股权投资额予以适当贴息,贴息期限2年。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业内人士认为,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有利于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发货币条件下,引导金融机构发放中长期低成本配套贷款,助力实现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