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流程知识产权实缴?知识产权投资程序:申请人就投资等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先核准;办理知识产权评估、验资、过户手续;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登记机关作出准予设立登记的决定。
知识产权由股东出资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人办理知识产权评估、验资、过户手续。
3.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4.登记机关作出准予设立登记的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程序。
知识产权实缴需要评估的,评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商标注册证、与无形资产投资相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核实清单。所需的名称、有效状态、定价等。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并由企业签字或验收,全体投资者认可,在清单上签字。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知识产权应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签订非专利技术的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的),但在验资时尚未办理完毕的,填写《出资财产转移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人签字,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相关产权转移手续;合同、协议、章程对交付方式和地点有规定的,应当与合同、协议、章程一致:“接收方签字”一栏应当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和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及其他相关限定条件符合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以及投资者对资产价值评估的确认文件。
第十条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实缴;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动情况;
(三)行政许可的取得、变更和延续情况;
(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信息
(五)行政处罚信息;
(六)依法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人已办理知识产权评估、验资和权属转移手续。
(3)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4)登记机关作出准予设立登记的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程序。
(1)申请人已办理知识产权评估、验资和权属转移手续。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应当受到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的凭证,依法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当场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3)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领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实缴需要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合同、清单、证书、评估目的。以上是解答,有任何疑问,可以点击下方小方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