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销流程大致如下:
一 解散决议。首先,公司需要取得解散决议书,这通常由公司股东会议或法定代表人签署,并载明公司决定解散的日期。该决议书需要经过公证处公证以确保其合法性
二 税务注销。公司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如账本、公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等,进行税务注销。这包括缴清所有欠税,补税后,税务机关会收回税务登记证,并出具《清税证明》
三 登报公告。公司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上进行登报公告,内资企业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三次。公告内容包括公司的名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以及注销前成立的清算组的相关信息,要求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与公司清算小组联系
四 工商注销备案。公司需到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准备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始档案等
五 银行账户注销。公司需到开户银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账户
六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如果公司曾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开户,也需要进行注销。
七 注销公司印章。最后,公司应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注销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步骤和要求,如清算组成员的成立和职责、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也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来执行。整个流程需谨慎处理,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