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审批流程如下:
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审批程序概述。通常情况下,中国企业投资者须获得至少三个政府部门的登记或核准,分别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外汇管理部门(“外管局”),其职权和管理事项分别为:
发改委。负责规划、监管和协调中国经济发展和行业政策,主管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
商务部(厅)。负责具体境外投资事项审批或核准,并发放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外管局。负责对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及备案。
具体审批流程及要点。
境外投资立项审批(发改委)。审批权限:中方投资额10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核准;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
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