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指点兔!
[全国]
北京经典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市
联系:苑佳俊
总阅读量:143068

被吊销的北京公司营业执照如何恢复正常

发布时间:2024-04-23 14:23:02
浏览:163

被吊销的北京公司营业执照如何恢复正常。搜索苑佳俊

当公司出现一种的违纪的情况之后,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说,公司被吊销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很多人对此没有清楚的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_副本.jpg

一、公司被吊销后对法人股东的影响是什么

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这两个法律要求的一个是名称一个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均无关系。

二、公司吊销后股东的责任有哪些

1、法定的清算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项、第()项、第()项、第()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容为“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据此,在公司被吊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下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等。t016cde7abf34375c2d.jpg

2、赔偿责任。依据《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在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并被吊销的情况下,未能及时清算、未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包括租房协议未及时解除的租金损失等等。因此,作为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利用关联关系从事生产经营、获利后故意不进行年检,导致公司被吊销,上述行为明显属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被吊销后对股东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因此作为股东来说不需担心。不过实际中,公司吊销了要说有影响就是在经济利益上,在法律成面是没有影响的。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搜索苑佳俊。


免责声明:该文章内容及资源由会员发布或转载,本站仅提供空间服务;如涉及侵权(版权/著作权/肖像权/商标等)请联系信息发布者删除,如需平台帮助请联系QQ:505857069,相关法律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17条。

© 2020 指点兔

粤ICP备18159886号 深圳市起兴互联网络有限公司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