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北京税务事务所带备案带两名税务师人员
在北京成立税务事务所,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这些条件确保了事务所的合法运营、专页能力以及服务质量。以下是主要的条件要求:
1. 人员要求:
* 发起设立事务所需要有3名以上符合规定的发起人,这些发起人需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 事务所应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 事务所的出资人也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在事务所执业,不能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 事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并担任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
* 发起人、出资人以及所长等还需要满足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年龄、职业道德记录等。
2. 资本要求:注册资本应达到30万元以上。
3. 场所和设施要求:税务事务所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以支持其日常运营和业务活动。
4. 名称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不得冠以行业、部门等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字样,也不得直接冠以行政区域名或地名。
此外,税务事务所的成立还需满足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这些条件可能涉及具体的业务规范、管理要求等。
请注意,具体的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准备成立税务事务所时,建议详细查阅北京地区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以确保满足所有要求。同时,与当地的税务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咨询和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可以提供更具体和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