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高管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
自2016年2月5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申请材料。对于自2016年2月5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详情致电咨询我或者来公司面谈。
私募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分为8大类:
1.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内容变更
2. 分支机构、子公司信息及关联方信息变更
3. 管理人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变更
4. 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变更
5. 出资人变更
6. 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变更
7. 高管变更
8. 管理人挂牌上市情况变更
私募基金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确定新的股权架构;对新股东的进行审核;同时设计合理的股权变更方案;
2、进行股权转让流程,并向工商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申请:
3、向管理人的全体份额持有人进行信息披露,并需要收到每一个持有人的确认知晓回执;
4、在信息披露备份系统提交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公告;
5、管理人准备变更材料;律师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6、在资产管理综合报送平台进行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的填报,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
7、协会反馈、整改,直至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