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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名称变更要求及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4-09-23 09: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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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名称变更要求及操作流程

很多人在办理国家局核名时候都存在很大的误区,国家局的公司名称核名是向工商总局去提交名称变更申请,并不是提供一个新的公司名称去新核名,通俗点来说,是需要一个主体公司,在成立一年后,拥有三家外省的子公司,双方是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才可以申请名称变更。下面来我们来了解下国家局核名需要准备材料吧!!!

国家局核名的优势

1、无行政区划名称。属于全国可经营的企业

2、公司知M度比较高,可以省去大量的广告宣传成本

3、国家局企业要求高且不带地域本身就是实力的象征

4、全国性名称是全国W一的名字,在全国范围内收到保护

5、持有全国性名称的企业公司布局更远起点更高

条件要求:

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

已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字号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地点:

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后自行申请,‌或到深圳市企业注册局名称科现场提交材料办理。‌

费用:

通过代理机构办理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代理服务费用,‌具体费用需与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公司名称变更为无区域公司的具体方式和费用取决于选择的办理途径和代理机构(‌如果有的话)‌。‌建议公司在决定变更前详细咨询当地工商局或可靠的代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和报价

主营业务:

1、工商业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地址等;

2、执照收转:北京公司执照收购转让(停批公司执照转让);

3、核名业务:工商总局核名、疑难核名、加急核名等;

4、资金业务:显账、增资验资、垠行冲量等;

5、财务税务业务:记账报税、税务登记、企业年报等;

6、异常解除业务:注册地址异常、企业年报异常、税务异常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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