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验资报告出具材料及费用
验资报告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对企业实收资本、资产、负债等方面进行审计核实后,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验资报告主要用于企业注册、增资、减资、变更登记、工商年检、上市发行股票、股权转让等场合。
公司验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4、股东投资款缴存银行的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如果个人股东是以个人存折转账缴存投资款的,则需提供个人存折。在提交以上资料时,会计师事务所需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验资后,验资机构应出具验资报告,连同验资证明材料及其他附件,一并交与委托人,做为申请注册资本的依据。在我国,自2014年起已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说注册公司的时候可以选择不用开设验资账户和出具验资报告了。
公司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进行验资:
1、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时,增加的部分需要重新验资;
2、在工商年检时发现股东抽出注册资本,需要重新验资;
3、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4、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
5、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
6、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7、被审验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
8、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
9、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按《公司法》的规定,企业投资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相关注册资金的证明,通过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这个过程就是进行公司验资。
主营业务:
1、工商业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地址等;
2、执照收转:北京公司执照收购转让(停批公司执照转让);
3、核名业务:工商总局核名、疑难核名、加急核名等;
4、资金业务:显账、增资验资、垠行冲量等;
5、财务税务业务:记账报税、税务登记、企业年报等;
6、异常解除业务:注册地址异常、企业年报异常、税务异常解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