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海外投资管理办法"于2017年12月26日发布,2018年3月1日生效。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旨在加强对海外投资的宏观引导,优化对海外投资的综合服务,加强对海外投资全过程的监督,促进海外投资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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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逐步完善外商投资规范化要求的过程中,如何在监管政策下提高海外投资企业的监管管理水平和投融资能力,有效提高海外投资的竞争力,已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通过海外投资备案来解决这些问题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从近期的对外投资政策趋势来看,国家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国内企业积极稳妥地开展海外投资活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深化国际能力合作,促进国内优势生产能力、高质量设备和适用技术的出口,提高中国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弥补中国能源资源短缺,促进中国相关产业升级。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下,国内机构的海外投资备案一般涉及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国家商业部门和国家外汇部门三个部门的申报和批准。在目前的海外投资实践中,发改委的商业主管部门和海外投资审查部门原则上是相互独立的,没有共同的前提,可以单独提交。境内企业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备案通知后,可以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因此,对海外投资的全过程进行审批和归档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的要求及所需资料
申报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申报所需材料:
(一)、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
1、《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应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及企业法人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请并购或收购类境外投资的企业需提交合作协议或相关合同;
4、省属国有企业需提交省国资委同意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业务的函件
(二)、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境外投资申请表》(企业应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及企业法人签字);
3、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