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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网络络视听经营许可转让所需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10-24 1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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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客户委托转让一张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注册地在北京,成立时间10年,注册资金1000

万。在最近国企整改,原国有控股退出,目前股东结构为三个自然人,百分百持有股份。主要经营范

围为第二类里面的一项至六项。卖家协助报审,增项。没有任何处罚通报,在行业中名声很不错。有

PC和移动端APP,还有一个网站备案。这种牌子,在市面上可以流通的几乎没有,行业人士也知道这

个牌照的含金量。可遇不可求,非常稀缺。期待您的电话咨询。

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证是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

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的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

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网络视听经营服务,是

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

活动。当时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影视公司,工作室开展了直播等方面业务,就必须有网络视听许

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转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受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分

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核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

转让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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