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样的法律主体可以申请登记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
公司或合伙企业可以担任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
2、名称及经营范围有什么要求?
申请机构的经营范围和名称应当包括“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
3、部分地区限制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增加上述字样,该如何登记?
目前,深圳地区的企业要在经营范围和名称中增加上述字样,首先需要取得深圳金融办的批文,而只有上市公司、国企、央企背景的企业才有可能取得批文。有的地区甚至任何企业都无法在经营范围和名称中增加上述字样。申请机构可以选择去无限制的地区重新注册一家企业或选择收购一家投资管理或基金管理或资产管理公司。
4、协会对私募股权管理人在兼营业务方面有何限制?
申请机构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5、协会对于申请私募股权管理人机构的注册资本有何要求?
1、对注册资本暂无要求,但申请机构应该根据自身实力合理选择注册资本,根据我们多年申请经营来看,注册资本在一千万左右是比较适宜的。
2、对实缴资本的要求如下:
(1)确保有足够的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
(2)实收/实缴比例<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